民國106年 第2梯次 水產食品加工-煉製品類丙級 學科
第36題
已超過保存期限之產品,應
題目
已超過保存期限之產品,應
- (1) 重新包裝
- (2) 不理會繼續販賣
- (3) 回收丟棄
- (4) 更改保存期限
官方答案
(3) 回收丟棄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即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贈與或公開陳列,必須回收並銷毀或退運。重新包裝、更改保存期限屬標示不實的違法行為,繼續販賣更會危害消費者健康,皆不可行。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