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水產食品加工-燻製、醃漬品類丙級 學科
第52題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法 可處多少罰鍰?
題目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法 可處多少罰鍰?
- (1) 6 萬~2 億元
- (2) 6~100 萬元
- (3) 6~5,000 萬元
- (4) 6~1,500 萬元
官方答案
(1) 6 萬~2 億元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規定,違反第8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時並得命歇業、停業或廢止登錄。選項1的6萬至2億元符合法定範圍,其餘選項的金額上限均偏低。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