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2梯次 水產食品加工-燻製、醃漬品類丙級 學科

第52題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法 可處多少罰鍰?

題目

餐飲業者如因衛生不良,違反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其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依違反食安法 可處多少罰鍰?

  1. (1) 6 萬~2 億元
  2. (2) 6~100 萬元
  3. (3) 6~5,000 萬元
  4. (4) 6~1,500 萬元

官方答案

(1) 6 萬~2 億元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4條規定,違反第8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時並得命歇業、停業或廢止登錄。選項1的6萬至2億元符合法定範圍,其餘選項的金額上限均偏低。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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