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39題

依據我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對食品業者工作台面或調理台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 列哪一個條件?

題目

依據我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對食品業者工作台面或調理台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 列哪一個條件?

  1. (1) 140 米燭光以上
  2. (2) 120 米燭光以上
  3. (3) 180 米燭光以上
  4. (4) 200 米燭光以上

官方答案

(4) 200 米燭光以上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照明規定,食品作業場所的一般照明應達100米燭光以上,而工作台面或調理台面因需看清食材色澤、異物與清潔狀況,照明須達200米燭光以上。選項中僅200米燭光以上符合此一較高標準,故選4;140、120、180米燭光皆低於工作台面所需之200米燭光。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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