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39題
依據我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對食品業者工作台面或調理台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 列哪一個條件?
題目
依據我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對食品業者工作台面或調理台面之照明規範,應達下 列哪一個條件?
- (1) 140 米燭光以上
- (2) 120 米燭光以上
- (3) 180 米燭光以上
- (4) 200 米燭光以上
官方答案
(4) 200 米燭光以上
解析
依「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照明規定,食品作業場所的一般照明應達100米燭光以上,而工作台面或調理台面因需看清食材色澤、異物與清潔狀況,照明須達200米燭光以上。選項中僅200米燭光以上符合此一較高標準,故選4;140、120、180米燭光皆低於工作台面所需之200米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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