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37題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確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進入製造、加工、 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時,業者
題目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確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規定,進入製造、加工、 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時,業者
- (1) 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 (2) 應該把大門拉下來
- (3) 應該躲起來
- (4) 應該拒絕
官方答案
(1) 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派員進入食品業者之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場所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業者負有配合義務,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違者可處罰鍰。選項2拉下大門、選項3躲起來、選項4拒絕,均屬規避或妨礙之行為,違反法規,故僅選項1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