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5題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題目

下列使用重製行為,何者已超出「合理使用」範圍?

  1. (1)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供分贈友人
  2. (2) 直接轉貼高普考考古題在FACEBOOK
  3. (3) 以分享網址的方式轉貼資訊分享於BBS
  4. (4) 將著作權人之作品及資訊,下載供自己使用

官方答案

(1) 將講師的授課內容錄音供分贈友人

解析

著作權法第51條允許供個人或家庭在合理範圍內重製已公開發表的著作,第65條則須綜合利用目的、性質、比例及市場影響判斷。將講師授課內容錄音已屬重製,再分贈友人更涉及散布,超出個人使用的合理範圍,會侵害講師的著作權。下載供自己使用屬個人使用;以分享網址方式轉貼是提供連結,並未重製內容。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