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53題

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及下列何項?

題目

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及下列何項?

  1. (1) 解釋清楚
  2. (2) 圖片清晰
  3. (3) 資訊透明
  4. (4) 不實

官方答案

(4) 不實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虛偽、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不實」即虛偽不實,屬明文禁止;其餘「解釋清楚」「圖片清晰」「資訊透明」均非法條列舉之禁止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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