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53題
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及下列何項?
題目
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及下列何項?
- (1) 解釋清楚
- (2) 圖片清晰
- (3) 資訊透明
- (4) 不實
官方答案
(4) 不實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虛偽、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不實」即虛偽不實,屬明文禁止;其餘「解釋清楚」「圖片清晰」「資訊透明」均非法條列舉之禁止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