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西餐烹調乙級 學科
第10題
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及下列何項?
題目
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及下列何項?
- (1) 資訊透明
- (2) 解釋清楚
- (3) 圖片清晰
- (4) 不實
官方答案
(4) 不實
解析
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食品之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內容,亦不得有不實情形,故選項4「不實」正確。資訊透明、解釋清楚、圖片清晰均為良好標示應有的正向要求,並非禁止事項(選項1、2、3錯)。法規目的在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避免業者以不實或誇大內容誤導選購,維護食品市場秩序。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