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用電設備檢驗乙級 學科

第23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多少小時?

  1. (1) 11 小時
  2. (2) 12 小時
  3. (3) 15 小時
  4. (4) 10 小時

官方答案

(2) 12 小時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32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這是我國工時上限的雙重限制:每日以12小時為天花板,每月再以46小時控管加班總量,避免雇主以短期密集加班規避工時保護。因此10小時、11小時都低於法定上限,並非條文所定數值;15小時則已超過法定上限,雇主若如此排班即屬違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