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43題
在民事法庭上,甲、乙聾人各自有手語翻譯員A、B 陪同,在開庭過程中,手語翻譯員A 發現手 語翻譯員B 翻譯錯誤,此時手語翻譯員A 應如何處理?
題目
在民事法庭上,甲、乙聾人各自有手語翻譯員A、B 陪同,在開庭過程中,手語翻譯員A 發現手 語翻譯員B 翻譯錯誤,此時手語翻譯員A 應如何處理?
- (1) 為顧及聾人權益,自願擔任雙方手語翻譯員
- (2) 告知法官手語翻譯員B 之翻譯有錯
- (3) 不予理會,專心服務甲聾人
- (4) 直接糾正手語翻譯員B
官方答案
(3) 不予理會,專心服務甲聾人
解析
依「手語翻譯人員專業倫理守則」及法庭通譯實務,翻譯員僅對受服務當事人負責,不得干涉他人翻譯。發現對方翻譯錯誤時,正確處理是專心服務己方當事人(甲),由法官或甲聾人自行發現並處理;主動告知法官、糾正對方或擔任雙方翻譯均屬越權,違反角色界限與中立原則。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