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29題

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 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奬懲等之交換條件之…

題目

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為明示或暗示之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作為勞 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奬懲等之交換條件之性騷擾 情形發生時,應依哪一項法令規定辦理?

  1. (1) 性別工作平等法
  2. (2) 性騷擾防治法
  3. (3) 民法
  4. (4) 性別平等教育法

官方答案

(1) 性別工作平等法

解析

以勞務契約成立、存續、變更或分發、配置、報酬、考績、陞遷、降調、獎懲作為交換條件,屬「交換條件型」性騷擾,因發生於職場,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現稱性別平等工作法)辦理,雇主負防治與糾正責任。性騷擾防治法處理職場以外的一般性騷擾,性別平等教育法適用於校園,民法僅涉及損害賠償,均非本題主要依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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