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乙級 學科

第63題

依勞動基準法第53 條規定,勞工有下列哪些情形者,得自請退休?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第53 條規定,勞工有下列哪些情形者,得自請退休?

  1. (1)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
  2. (2)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3. (3) 年滿六十五歲者
  4. (4)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官方答案

(1) 工作十年以上年滿六十歲者、(2) 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4) 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解析

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勞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自請退休: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工作25年以上、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選項1、2、4分別對應上述三款。僅年滿65歲而未具備工作年資者,並非自請退休的要件;65歲是第54條雇主得強制退休的年齡門檻,兩者不可混淆。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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