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手語翻譯丙級 學科

第68題

依教育部「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級主管教育機關,為改進特殊教育課程、

題目

依教育部「特殊教育法」規定,各級主管教育機關,為改進特殊教育課程、

  1. (1) 教學方法
  2. (2) 教材教法
  3. (3) 教學大綱
  4. (4) 教育概論及評量方式,應進行相關研究,並將研究成果公開及推廣使用

官方答案

(2) 教材教法

解析

依特殊教育法第13條規定,各級主管教育機關為改進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應進行相關研究並公開推廣。法條原文為「教材教法」,非「教學方法」、「教學大綱」或「教育概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