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照顧服務員單一級 學科
第33題
當案主病情已改善,如何處理剩下的舊藥?
題目
當案主病情已改善,如何處理剩下的舊藥?
- (1) 送回醫院領藥處或社區藥局
- (2) 保存起來以利日後使用
- (3) 分送給其他病患
- (4) 堆放在桌子抽屜內,以備不時之需
官方答案
(1) 送回醫院領藥處或社區藥局
解析
病情改善後剩餘舊藥不應繼續留存或轉用。選項1送回醫院領藥處或社區藥局回收處理為正確做法,藥局可依法規進行藥品回收與廢棄。選項2、4將藥物保存或堆放抽屜,可能因受潮變質、逾效期產生毒性或失效,且標示混淆易誤用;選項3分送其他病患涉及用藥安全與醫師處方權,屬違法且危險。剩藥回收最安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