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1梯次 門市服務乙級 學科

第52題

店舖應特別注意財產的安全性或可能之擾民狀況,下列那一項敘述是不正確?

題目

店舖應特別注意財產的安全性或可能之擾民狀況,下列那一項敘述是不正確?

  1. (1) 任何招牌, 如可能對公眾構成危險或影響樓宇的結構,當局便可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4 條的規定發出清拆令
  2. (2) 任何棄置的廣告招牌及結構,如證實是危險或會構成危險,當局亦可根據《公共安全及市政條例》第105 條的規定進行清拆
  3. (3) 通風及抽水系統是樓宇內常見的噪音來源,並可能對住客造成滋擾。
  4. (4) 店內須符合環保的各項措施設置,回收的垃圾分兩類及不落地的規定

官方答案

(4) 店內須符合環保的各項措施設置,回收的垃圾分兩類及不落地的規定

解析

本題問「不正確」者。招牌若危及公眾或影響樓宇結構,主管機關可依法發出清拆令(選項1);棄置危險招牌亦可依法清拆(選項2);通風、抽水設備產生噪音滋擾住客屬常見問題(選項3),三者敘述合理。選項4錯誤:依我國廢棄物清理相關規定,垃圾一般區分為一般垃圾、資源回收物與廚餘等三類,而非「分兩類」;分類數量敘述不正確,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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