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門市服務丙級 學科

第69題

速食店提供「得來速」服務,降低消費者購買時所需耗費的時間與精力,針對得來速所帶來的效益 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速食店提供「得來速」服務,降低消費者購買時所需耗費的時間與精力,針對得來速所帶來的效益 下列何者為非?

  1. (1) 提升企業員工的素質
  2. (2) 容易維持較高的售價水準
  3. (3) 得消費者青睞
  4. (4) 避免陷入惡性價格競爭

官方答案

(1) 提升企業員工的素質

解析

「得來速」(Drive-Thru)服務的效益主要著重於消費便利性。其設計可降低消費者購買所需時間與精力,進而贏得消費者青睞(選項3)、在部分市場有助於維持較高售價水準(選項2),並藉由差異化服務避免單純價格競爭(選項4)。提升企業員工素質(選項1)雖為企業整體經營應重視之項目,卻非得來速服務本身所直接帶來的效益,故為非效益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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