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0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題
依99 年5 月26 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 條規定,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利用,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
題目
依99 年5 月26 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 條規定,公務機關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利用,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 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多少元計算?
- (1) 3 百元以上5 千元以下
- (2) 5 百元以上2 萬元以下
- (3) 1 千元以上3 萬元以下
- (4) 1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
官方答案
(2) 5 百元以上2 萬元以下
解析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8條第2項規定: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致個人資料遭不法利用,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500元以上2萬元以下計算賠償金額。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