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2題
依我國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定義,凡幫同家人工作間接獲得報酬,而工作時間在一般規定多少 比例以上者,亦認為有職業?
題目
依我國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定義,凡幫同家人工作間接獲得報酬,而工作時間在一般規定多少 比例以上者,亦認為有職業?
- (1) 五分之一
- (2) 四分之一
- (3) 三分之一
- (4) 二分之一
官方答案
(3) 三分之一
解析
行政院主計總處對「就業者」的界定,除從事有酬工作外,也包含無酬家屬工作者,即幫同家人工作而間接獲得報酬者,其工作時間須達一般規定工作時間的三分之一以上,才視為有職業。此一比例反映其勞動投入已具經常性,而非偶爾幫忙。五分之一、四分之一均低於三分之一,會把零星協助者也算入就業,低估失業;二分之一則高於三分之一,標準過嚴,將排除部分實際參與勞動者。故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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