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6題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事業機構依公司法成立關係企業之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達員 工總人數至少達多少比率,得與該事業機構合併計算第38 條之定額進用人數?

題目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事業機構依公司法成立關係企業之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達員 工總人數至少達多少比率,得與該事業機構合併計算第38 條之定額進用人數?

  1. (1) 10 %
  2. (2) 20 %
  3. (3) 30 %
  4. (4) 40 %

官方答案

(2) 20 %

解析

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事業機構依公司法成立關係企業,且該關係企業進用具就業能力的身心障礙者人數,達員工總人數20%以上者,得與原事業機構合併計算第38條所定的定額進用人數。此設計鼓勵企業以關係企業方式集中進用,提高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機會。10%、30%、40%均非條文所定的門檻比率,故以20%為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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