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5題

依99 年5 月26 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受理當事人就其 蒐集之個人資料,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之請求,原則至遲應於幾日…

題目

依99 年5 月26 日修正公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受理當事人就其 蒐集之個人資料,答覆查詢、提供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之請求,原則至遲應於幾日內為准駁決 定?

  1. (1) 10 日
  2. (2) 15 日
  3. (3) 20 日
  4. (4) 25 日

官方答案

(2) 15 日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受理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查詢、閱覽或製給複製本之請求,原則上應於15日內為准駁之決定;必要時得予延長,延長期間不得逾15日,並應將原因通知請求人。此規範在於督促機關儘速處理,避免以拖延方式實質拒絕當事人行使權利。10日過短,20日、25日均超過法定原則期間,故選15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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