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1年 第4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7題
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僱用勞工30 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積欠勞工保險費、工資墊償基 金、全民健康保險費或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達2 個月,且金額分別在新臺幣幾萬…
題目
依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僱用勞工30 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積欠勞工保險費、工資墊償基 金、全民健康保險費或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達2 個月,且金額分別在新臺幣幾萬元以上者, 由相關單位或人員向主管機關通報?
- (1) 5 萬元
- (2) 10 萬元
- (3) 15 萬元
- (4) 20 萬元
官方答案
(4) 20 萬元
解析
依《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僱用勞工三十人以上之事業單位,若積欠勞工保險費、工資墊償基金、全民健康保險費,或未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達二個月,且各項金額分別達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者,相關單位或人員應向主管機關通報。本法條之金額門檻為二十萬元,故選 4;選項 1、2、3 之五萬、十萬、十五萬均低於法定標準。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