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3題
失業給付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時已年滿45 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 證明者,其失業給付最長發給幾個月?
題目
失業給付申請人離職辦理就業保險退保時已年滿45 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 證明者,其失業給付最長發給幾個月?
- (1) 3 個月
- (2) 6 個月
- (3) 9 個月
- (4) 12 個月
官方答案
(3) 9 個月
解析
依《就業保險法》第21條第2項,失業給付標準給付期間為6個月;年滿45歲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延長發給9個月(原6個月+延長3個月)。選項4的12個月為年滿60歲或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之給付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