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8題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至少在幾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 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 % ?
題目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至少在幾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 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 % ?
- (1) 25 人
- (2) 34 人
- (3) 57 人
- (4) 67 人
官方答案
(4) 67 人
解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採定額進用制度: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1人;公立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則是員工總人數在34人以上者進用3%。因此1%的門檻對應的是67人,25人、34人、57人均非民營單位適用1%的起算人數。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