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1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而於醫療期間屆滿2 年仍未能 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而於醫療期間屆滿2 年仍未能 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幾 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工資補償責任?

  1. (1) 10 個月
  2. (2) 20 個月
  3. (3) 30 個月
  4. (4) 40 個月

官方答案

(4) 40 個月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第2款規定,勞工因職業災害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2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3款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40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工資補償責任。故本題應選4,10、20、30個月均非該條所定月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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