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2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6題
雇主因聘僱外國人致生解僱或資遣本國勞工之結果,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如何按被解僱或資 遣之人數處罰?
題目
雇主因聘僱外國人致生解僱或資遣本國勞工之結果,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如何按被解僱或資 遣之人數處罰?
- (1) 每人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
- (2) 每人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15 萬元以下罰鍰
- (3) 每人處新臺幣4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 (4) 每人處新臺幣5 萬元以上25 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1) 每人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10 萬元以下罰鍰
解析
就業服務法要求雇主聘僱外國人不得排擠本國勞工的就業機會,若因聘僱外國人而導致解僱或資遣本國勞工,即屬違法,應按被解僱或資遣的人數,每人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人數愈多,罰鍰總額愈高,以反映侵害本國勞工工作權的規模。故選1。選項2的3萬至15萬、選項3的4萬至20萬、選項4的5萬至25萬,其下限與上限都高於法定額度,均非本法所定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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