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5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1 條第1 項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 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

題目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1 條第1 項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 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 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如違反此規定者,應處以新臺幣多少罰鍰?

  1. (1) 1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2. (2) 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3. (3) 2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4. (4) 2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官方答案

(2) 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解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應本同工同酬原則,不得為歧視待遇,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違反者依同法罰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其他選項的罰鍰區間與法定10萬至50萬不符,故選2。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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