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5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1 條第1 項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 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
題目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1 條第1 項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 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 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如違反此規定者,應處以新臺幣多少罰鍰?
- (1) 1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 (2) 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 (3) 2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 (4) 2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官方答案
(2) 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解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1條第1項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應本同工同酬原則,不得為歧視待遇,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違反者依同法罰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其他選項的罰鍰區間與法定10萬至50萬不符,故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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