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2題
求職人或雇主已繳付登記費者,得請求原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於六個月內推最多介幾次。但經 推介於聘僱契約生效或求才期限屆滿者,不在此限?
題目
求職人或雇主已繳付登記費者,得請求原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於六個月內推最多介幾次。但經 推介於聘僱契約生效或求才期限屆滿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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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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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求職人或雇主已繳付登記費者,得請求原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於六個月內推介三次,以保障繳費者於合理期間內獲得一定次數的媒合服務。但若經推介後聘僱契約已生效,或求才期限已屆滿,即無再行推介之必要,不受三次限制。因此本題應選3次,其餘4、5、6次均超過規定次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