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6題
在我國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畢業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 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1 款至第6 款工作資格審查標準第5…
題目
在我國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畢業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外國 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1 款至第6 款工作資格審查標準第5 條之1 附表 計算之累計點數至少滿多少點者,得受聘僱從事第四條之工作?
- (1) 60 點
- (2) 70 點
- (3) 80 點
- (4) 90 點
官方答案
(2) 70 點
解析
依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審查標準第5條之1,在我國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畢業之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依附表計算累計點數達70點以上者,得受聘僱從事該等工作。點數制度係綜合學歷、薪資、工作經驗、語言能力等項目評分,70點為門檻;60點、80點、90點均非規定門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