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3題

無酬家屬工作者須從事一週多少小時以上,才可稱為就業者?

題目

無酬家屬工作者須從事一週多少小時以上,才可稱為就業者?

  1. (1) 5 小時
  2. (2) 10 小時
  3. (3) 12 小時
  4. (4) 15 小時

官方答案

(4) 15 小時

解析

我國勞動力統計對就業者的認定,包含從事有酬工作者,以及無酬家屬工作者每週工作15小時以上者。無酬家屬工作者若每週工作未滿15小時,原則上不列入就業者;因此門檻是15小時,而非5、10或12小時。此一設計是為了把我國家庭事業中具實質勞動貢獻者納入就業統計,故選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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