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術科

第2題

二、 大學生甲利用暑假至僱有 5 人以上員工之速食店打工,於工作中不幸遭燙傷。請 回答下列問題: (一)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 , 速食店應於何時列表通知勞工保險…

題目

二、 大學生甲利用暑假至僱有 5 人以上員工之速食店打工,於工作中不幸遭燙傷。請 回答下列問題: (一)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 , 速食店應於何時列表通知勞工保險局為甲辦理投保? (2 分) (二) 甲平日加班延長工作時間 4 小時,依勞動基準法規定,應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分別加給幾分之幾?(6 分) (三) 甲因燙傷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 ,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 , 速食店應如何補償其工資? ( 2 分)

參考解答

  • (一)應於甲到職之當日列表通知勞工保險局辦理投保(勞工保險條例第 11 條)。
  • (二)1.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2.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第 1 項)。
  • (三)甲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第 2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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