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1題

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外籍看護工辦理健康檢查時程,下列何者為不 正確?

題目

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有關外籍看護工辦理健康檢查時程,下列何者為不 正確?

  1. (1) 申請入國簽證時,應檢具認可醫院核發之3 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2. (2) 入國後3 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
  3. (3) 入國工作滿6 個月、18 個月及30 個月之日前後30 日內,雇主應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定期健康檢查
  4. (4) 雇主因故未能依限安排外國人辦理入國後之健康檢查者,得於逾期後延長7 個工作日補行辦理

官方答案

(4) 雇主因故未能依限安排外國人辦理入國後之健康檢查者,得於逾期後延長7 個工作日補行辦理

解析

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申請入國工作許可時,應檫具認可醫院3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選項1正確);第6條規定雇主應於外國人入國後3日內安排至指定醫院健檢(選項2於短期內安排之方向正確);第7條規定定期健檢於入國工作滿6、18、30個月之前後30日內辦理(選項3正確)。至於補辦,該法第6條明定雇主因故未能依限安排者,應於「原因消滅後7日內」補行辦理,而非「逾期後延長7個工作日」,故選項4敘述不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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