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4題
有關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簡稱缺工就業獎勵要點),其所規定勞工之資格, 下列何者為不正確?
題目
有關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簡稱缺工就業獎勵要點),其所規定勞工之資格, 下列何者為不正確?
- (1) 失業期間連續達30 日以上
- (2) 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需要者
- (3) 非自願離職者
- (4) 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 條所指之特定對象
官方答案
(4) 符合就業服務法第24 條所指之特定對象
解析
依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特定行業作業要點,得受推介並請領獎勵之失業勞工,須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非自願離職,且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確有需要。就業服務法第24條所定特定對象,係其他就業促進措施的適用對象,並非本要點的必備資格,故第4項不正確;其餘三項均為要點明定之資格。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