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3題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之外國語文教師,其資格條件,下列何者為不正確?
題目
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短期補習班之專任之外國語文教師,其資格條件,下列何者為不正確?
- (1) 年齡須滿20 歲
- (2) 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 (3) 教授之語文課程為該外籍教師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
- (4) 每週從事教學相關工作時數不得少於12 小時
官方答案
(4) 每週從事教學相關工作時數不得少於12 小時
解析
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短期補習班專任外國語文教師須年滿20歲、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且所教語文須為其護照國籍之官方語言,每週從事教學相關工作時數不得少於14小時。題目所稱12小時低於法定14小時,因此第4項不正確;其餘三項均與規定相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