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1題

依據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領取臨時工作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 應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七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期限內…

題目

依據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規定,領取臨時工作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 應於推介就業之次日起七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期限內通 知者,應徵當日給予4 小時或8 小時之有給求職假。每週以多少小時為限?

  1. (1) 8 小時
  2. (2) 10 小時
  3. (3) 12 小時
  4. (4) 16 小時

官方答案

(1) 8 小時

解析

依《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關於臨時工作津貼之規定,領取津貼者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就業時,應於推介就業次日起7日內填具推介就業情形回覆卡通知公服機構;於期限內通知者,應徵當日給予4小時或8小時之有給求職假,且每週以8小時為限(選項1)。此規定在保障弱勢求職者參與面試的權益,避免與臨時工作排程衝突。故本題答案為每週8小時,其餘10、12、16小時均超出法規上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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