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4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 產假幾日?

題目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 產假幾日?

  1. (1) 1 日
  2. (2) 3 日
  3. (3) 5 日
  4. (4) 7 日

官方答案

(3) 5 日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停止工作並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五日;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產假四星期。本題為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故應給五日產假,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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