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4題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 產假幾日?
題目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 產假幾日?
- (1) 1 日
- (2) 3 日
- (3) 5 日
- (4) 7 日
官方答案
(3) 5 日
解析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停止工作並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給予產假五日;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產假四星期。本題為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故應給五日產假,選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