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1題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 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
題目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 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 工資。如違反此規定者,應處以新臺幣多少元之罰鍰?
- (1) 1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 (2) 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 (3) 20 萬元以上30 萬元以下
- (4) 2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官方答案
(2) 10 萬元以上50 萬元以下
解析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40條明定,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應本同工同酬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且所核發的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違反者依同法罰則規定,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故選2。其餘選項的金額區間都不符:本條罰鍰上限為50萬元而非30萬元,下限為10萬元而非20萬元,因此1、3、4均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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