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7題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營利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籍看護工委任辦理 就業服務業務,每月得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規定,營利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外籍看護工委任辦理 就業服務業務,每月得向外國人收取服務費,下列何者正確?
- (1) 第3 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 元
- (2) 第1 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800 元
- (3) 第2 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700 元
- (4) 曾受聘僱工作2 年以上,因聘僱關係終止或聘僱許可期間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並受聘僱於同1 雇主者,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800 元
官方答案
(1) 第3 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 元、(2) 第1 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800 元、(3) 第2 年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700 元
解析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第3條規定,營利機構接受外籍看護工委任辦理就業服務,每月服務費上限遞減:第1年不得超過1,800元(選項2正確),第2年不得超過1,700元(選項3正確),第3年不得超過1,500元(選項1正確)。選項4情形(受聘2年以上、出國再入國、同一雇主)適用第1年費率1,800元,但題目選項4敘述「每月不得超過1,800元」雖金額正確,惟該條款實際規定為「自再入國之日起,重新計算年限」,即應適用第1年費率,選項敘述易混淆年限計算方式,且非標準年限費率表列項目,故不列為正確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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