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3題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違反主管機關依第27 條限期給付工資之命令者,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10 0 萬元以下罰鍰,並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
題目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違反主管機關依第27 條限期給付工資之命令者,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10 0 萬元以下罰鍰,並應公布其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 善者,應如何處罰?
- (1) 停工
- (2) 加倍處罰
- (3) 按次處罰
- (4) 警告
官方答案
(3) 按次處罰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違反主管機關依第27條限期給付工資之命令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應公布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亦即每一次查獲未改善即再處一次罰鍰,藉由連續處罰督促雇主履行給付工資義務。停工、加倍處罰、警告均非本條所定之法律效果,故選按次處罰。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