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8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之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70% 發給;如經過1 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
題目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被保險人之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均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70% 發給;如經過1 年尚未痊癒者,其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並以發 給多久為限?
- (1) 6 個月
- (2) 1 年
- (3) 2 年
- (4) 1 年6 個月
官方答案
(2) 1 年
解析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9條規定,職業傷害或職業病補償費經過1年尚未痊癒者,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50%發給,並以發給1年為限。意即自傷病發生日起算,前1年給付70%,第2年給付50%,最長給付期間共2年(1年+1年)。選項1「6個月」與選項4「1年6個月」非法定期限;選項3「2年」為總給付期間,非減半給付之期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