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3題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仲介外國人至我國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其 最低實收資本總額應為新臺幣多少元?

題目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辦理仲介外國人至我國工作之營利就業服務機構,其 最低實收資本總額應為新臺幣多少元?

  1. (1) 500 萬
  2. (2) 800 萬
  3. (3) 700 萬
  4. (4) 600 萬

官方答案

(1) 500 萬

解析

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營利就業服務機構辦理「仲介外國人至我國工作」業務,最低實收資本總額為新臺幣500萬元。此門檻的立法目的在確保機構具備足夠資力,能履行對雇主與外國人的仲介責任、辦理外國人入國後的服務與生活管理,並負擔可能發生的損害賠償。資本額不足者,中央主管機關不予許可,已許可者亦可能被廢止。600萬、700萬、800萬均非該辦法就此類業務所定的數額,故選500萬。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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