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8題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何 種罪刑?

題目

公司負責人為了要節省開銷,將員工薪資以高報低來投保全民健保及勞保,是觸犯了刑法上之何 種罪刑?

  1. (1) 侵占罪
  2. (2) 詐欺罪
  3. (3) 工商秘密罪
  4. (4) 背信罪

官方答案

(2) 詐欺罪

解析

雇主將員工薪資高報低以減少勞、健保費支出,係向勞保局、健保署虛報投保薪資,施用詐術使保險人陷於錯誤、少收保費而受損害,圖謀不法利益,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選項1侵占罪須先合法持有他人財物;選項4背信罪係為他人處理事務圖利損害本人;選項3工商秘密罪不相符,故選2。法規:刑法第339條。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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