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延期考區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4題
下列哪1 項不適合作為求職人個人資料問題的設計項目?
題目
下列哪1 項不適合作為求職人個人資料問題的設計項目?
- (1) 過去的工作經驗
- (2) 年齡
- (3) 生育計畫
- (4) 教育程度
官方答案
(3) 生育計畫
解析
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明定禁止就業歧視,雇主與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招募時不得因性別、年齡等因素為差別待遇,也不宜蒐集與職務無關的個人資料。過去工作經驗、教育程度、年齡都與職務能力或法定資格有關,可作為招募篩選項目;生育計畫涉及婚育狀況,屬性別與家庭照顧歧視的高風險問題,與工作能力無關,因此不適合作為問題設計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