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9題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幾日?

題目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幾日?

  1. (1) 3 日
  2. (2) 5 日
  3. (3) 10 日
  4. (4) 7 日

官方答案

(4) 7 日

解析

依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5條規定,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7日,且產檢假期間薪資照給,故選第4項。3日、5日、10日均與法定日數不符。另須留意,同一條文亦規定受僱者陪伴其配偶妊娠產檢或配偶分娩時,得請陪產檢及陪產假,日數同為7日;產檢假與陪產檢及陪產假均為法定給薪假別,雇主不得拒絕或為不利處分,亦不得要求勞工以其他假別替代。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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