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20題
依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1 款至第7 款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雇主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的 類別?
題目
依就業服務法第46 條第1 項第1 款至第7 款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雇主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工作的 類別?
- (1) 經交通部特許船舶之船員
- (2) 演藝工作
- (3) 運動教練
- (4) 3K 製造工作
官方答案
(4) 3K 製造工作
解析
依《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7款規定,得聘僱外國人之類別包括:特定專門性技術性工作、經交通部特許船舶船員(選項1)、演藝工作(選項2)、運動教練(選項3)等。3K製造工作屬第8款至第11款(製造、營建、長照、家庭看護等)範疇,不屬前七款,故選項4非屬該條款規定類別。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