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4題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於本條例中華民國97 年7 月17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 合下列哪些規定時,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題目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於本條例中華民國97 年7 月17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有保險年資者,於符 合下列哪些規定時,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1. (1)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 年,年滿50 歲退職者
  2. (2) 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合計滿5 年,年滿50 歲退職者
  3. (3)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 年退職者
  4. (4)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10 年,年滿55 歲退職者

官方答案

(1)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 年,年滿50 歲退職者、(3) 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25 年退職者

解析

勞工保險條例規定,於97年7月17日修正條文施行前已有保險年資者,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其條件包括: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且年滿50歲退職;在同一投保單位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25年退職;年資合計滿15年且年滿55歲退職;年資合計滿1年且年滿60歲(女性55歲)退職;擔任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合計滿5年且年滿55歲退職。選項2的年齡應為55歲,選項4的年資應為15年,故選1、3。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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