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6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7題

外國法人為履行承攬、買賣、技術合作等契約之需要,須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入國從事專門性及技 術性之契約範圍內工作,如該外國人停留期間在15 日以上90 日以下者,得於…

題目

外國法人為履行承攬、買賣、技術合作等契約之需要,須指派所聘僱外國人入國從事專門性及技 術性之契約範圍內工作,如該外國人停留期間在15 日以上90 日以下者,得於該外國人入國後 至遲幾日內,依規定申請許可?

  1. (1) 7 日
  2. (2) 15 日
  3. (3) 21 日
  4. (4) 30 日

官方答案

(2)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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