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2題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 條規定,勞雇雙方應於事業單位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幾日內,本 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
題目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 條規定,勞雇雙方應於事業單位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幾日內,本 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
- (1) 5 日
- (2) 10 日
- (3) 14 日
- (4) 20 日
官方答案
(2) 10 日
解析
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5條規定,事業單位提出解僱計畫書之日起10日內,勞雇雙方應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若協商不成,才進入後續的強制協商程序。故選10日。5日、14日、20日均非條文所定期間。此設計的用意是先讓勞資自主對話,及早處理大量解僱所涉及的資遣條件與員工權益,降低爭議發生的機會。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