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8年 第3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63題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定義,下列哪一項是屬於雇主的定義?
題目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定義,下列哪一項是屬於雇主的定義?
- (1) 自己經營而未僱用他人工作者
- (2) 合夥經營而未僱用他人工作者
- (3) 自己經營而僱用他人工作者
- (4) 為薪資而受僱者
官方答案
(3) 自己經營而僱用他人工作者
解析
依主計總處人力資源調查的從業身分定義,自己經營且僱用他人工作者為「雇主」,故選3。自己經營或合夥經營而未僱用他人者,屬「自營作業者」(選項1、2);為報酬而受僱於他人者,屬「受僱者」(選項4)。判斷關鍵在於是否有僱用他人並支付薪資,有僱用他人就是雇主,沒有僱用他人則屬自營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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