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8題

小玄求職時,發現雇主之招募條件為身高160 公分、體重50 公斤以下、年齡25 歲以下,並 且需容貌姣好,請問該雇主至少構成就業歧視之哪一項目?

題目

小玄求職時,發現雇主之招募條件為身高160 公分、體重50 公斤以下、年齡25 歲以下,並 且需容貌姣好,請問該雇主至少構成就業歧視之哪一項目?

  1. (1) 種族
  2. (2) 婚姻
  3. (3) 性別
  4. (4) 年齡

官方答案

(4) 年齡

解析

雇主招募條件限定「年齡25歲以下」,係以年齡作為篩選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構成年齡歧視。就業服務法明文禁止雇主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除非屬法定例外情形。題目中雖亦提及身高、體重、容貌,但選項僅列種族、婚姻、性別、年齡,其中明確對應者為年齡。故選4。選項1(種族)、2(婚姻)、3(性別)於題意中均未提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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