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1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18題
小玄求職時,發現雇主之招募條件為身高160 公分、體重50 公斤以下、年齡25 歲以下,並 且需容貌姣好,請問該雇主至少構成就業歧視之哪一項目?
題目
小玄求職時,發現雇主之招募條件為身高160 公分、體重50 公斤以下、年齡25 歲以下,並 且需容貌姣好,請問該雇主至少構成就業歧視之哪一項目?
- (1) 種族
- (2) 婚姻
- (3) 性別
- (4) 年齡
官方答案
(4) 年齡
解析
雇主招募條件限定「年齡25歲以下」,係以年齡作為篩選條件,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構成年齡歧視。就業服務法明文禁止雇主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除非屬法定例外情形。題目中雖亦提及身高、體重、容貌,但選項僅列種族、婚姻、性別、年齡,其中明確對應者為年齡。故選4。選項1(種族)、2(婚姻)、3(性別)於題意中均未提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