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 第2梯次 就業服務乙級 學科

第50題

雇主非法聘僱行蹤不明外勞,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可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題目

雇主非法聘僱行蹤不明外勞,依就業服務法規定,可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1. (1) 6 萬元至30 萬元
  2. (2) 15 萬元至75 萬元
  3. (3) 30 萬元至90 萬元
  4. (4) 50 萬元至150 萬元

官方答案

(2) 15 萬元至75 萬元

解析

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不得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之外國人;行蹤不明外勞即屬未經合法聘僱的對象。違反者依同法第63條第1項,處新臺幣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因此正確區間為15萬元至75萬元;6萬至30萬元是其他違規樣態的罰鍰額度,不可混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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