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2梯次 國貿業務乙級 學科

第19題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1. (1) 對Offer 之部分接受,可視為契約成立
  2. (2) 買方雖未對賣方寄出之Sales Confirmation 加以確認,但賣方卻收到買方根據Sales Confirmation 內容而申請之L/C,則此可視為契約已成立
  3. (3) 承諾可以沉默來表示
  4. (4) 接受的生效時間,在我國採發信主義

官方答案

(2) 買方雖未對賣方寄出之Sales Confirmation 加以確認,但賣方卻收到買方根據Sales Confirmation 內容而申請之L/C,則此可視為契約已成立

解析

依民法第153條之1(要約對話不存在時之承諾生效)及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CISG)第18條,承諾以通知要約人為原則,但要約人依慣例或要約內容無須通知而為履行行為時,以履行行為視為承諾。買方申請符合 Sales Confirmation 內容之 L/C 即屬履行行為,視為承諾,契約成立。選項1:部分接受屬新要約;選項3:沉默原則不生承諾;選項4:我國採到達主義(民法第153條)。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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